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

賣咖啡順便搞房產


聽起來不容易想像,但是以股票買在最低點賣在最高點的話就容易理解了。
這概念似乎已經成為顯學,很多人都清楚這件事,當麥當勞與伯朗咖啡館在都在幹這勾當的時候。
否則,伯朗咖啡館真的如他說的只是在二線地區開咖啡廳?似乎沒這簡單,以我們本身的例子就知其奧祕。
三年半前承租這間店時,已經換過三個老闆,開最久的是三個月。原因不外乎是高房租(10~12萬/月)與人事成本,主要原因當然還是生意很差,要能夠撐的起每月高額房租,必須要每天生意都很好,而且不能公休才能維持。
就在三年後租約到期我們打算買下這間店與房東議價的同時,房東在兩天內賣出。只因我們跟她說:『若不能買下這間房子,我們可以頂讓嗎?』房東這麼急於賣出,原因就在於若是我們沒有繼續承租,他賣不到好價格。試想若是一間店常易主,甚至連我們已經營業三年的業主也放棄,那就表示這間店面在經營上會有很大的問題,而買家怎會出好的價錢來買。
歸咎原因,還是因為我們保守的性格始然,若在經營前就買了這個店面,扣除房產近幾年上揚的因素,賺個千萬並非難事。
沒錢真的什麼事都做不了,只有幫別人抬轎的份,要先累積些銀彈與能力,等待下個機會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